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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以严刑峻法虐民。
谓以严刑峻法虐民。 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事部三》:“酷吏以击剥为声,上多以为能;贪吏以要结为事,上多为所中。” 敲击。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道士》:“ 韩 闻击剥之声甚久,询之家人,以情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