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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旧时地租的一种。地主出租土地,地租先不作规定,到庄稼成熟时,由地主视作物生长情况,再行议定双方应分成数。也称看租﹑勘租。
旧时地租的一种。地主出租土地,地租先不作规定,到庄稼成熟时,由地主视作物生长情况,再行议定双方应分成数。也称看租、勘租。《解放日报》1942.4.5:“‘活租制’是事前不定每亩地的地租多少,只定一定的租率(如对半分,或四六、三七分),收获后才按约定的租率分配农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