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参互列举。
参互列举。 晋 杜预 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故史之所记,必表年以首事,年有四时,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。” 杨树达 《古书疑义举例续补·两名错举例》:“《汉书》他篇中两名错举之例尚多。《邹阳传》云:‘六齐望于 惠后 。’ 孟康 注:‘谓 惠帝 与 吕后 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