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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继承。
犹继承。《三国志·蜀志·后主张后传》:“朕统承大业,君临天下,奉郊庙社稷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简文帝咸安元年》:“於是宣太后令,废帝为 东海王 ,以丞相、録尚书事、 会稽王 昱 统承皇极。”《清史稿·睿忠亲王多尔衮传》:“朝廷当待以 虞 宾,统承礼物,带礪山河,位在诸王侯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