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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骄纵享乐。
骄纵享乐。《论语·季氏》:“乐骄乐,乐佚游,乐宴乐,损矣。” 朱熹 集注:“骄乐,则侈肆而不知节。”《隋书·列女传·郑善果母》:“汝自童子承袭茅土,位至方伯,岂汝身致之邪?安可不思此事而妄加瞋怒,心缘骄乐,堕於公政!” 清 俞樾 《右台仙馆笔记》卷十五:“ 无锡 杨氏 女……自幼失教,既长则骄乐佚游,从流忘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