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器物漆而又漆。
器物漆而又漆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》“其中庭彤朱,而殿上髤漆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今 关东 俗,器物一再著漆者谓之捎漆。”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 唐 张守节 正义作“稍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