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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忧劳民事。 2.泛指勤劳于事。
(1).谓忧劳民事。《书·吕刑》:“乃命三后,恤功于民。” 蔡沉 集传:“恤功,致忧民之功也。” 孙星衍 疏:“言 尧 之得人,乃命三君忧民之事。” 汉 郑玄 《诗谱序》:“以为勤民恤功,昭事上帝,则受颂声。” (2).泛指勤劳于事。 晋 张悛 《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》:“臣闻春雨润木,自叶流根;鴟鴞恤功,爱子及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