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犹抚养。
抚养。 晋 潘岳 《杨仲武诔》:“恤养幼孤,以保乂夫家,而免诸艰难。” 宋 梅尧臣 《送王道粹学士知亳州》诗:“朝廷急恤养,选守莫与宜。”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乙部第四章:“贫民归公政府恤养。” 犹抚养。《宋书·宣帝纪》:“宜加卹养,答其诚心。” 唐 袁郊 《甘泽谣·红线》:“乃募军中武勇十倍者得三千人,号外宅男,而厚卹养之。” 宋 欧阳修 《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》:“死则卹养其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