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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种植草木之事。 2.建立事业。
(1).种植草木之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闾师》:“凡任民,任农以耕事,贡九穀;任圃以树事,贡草木。” (2).建立事业。《荀子·富国》:“事业所恶也,功利所好也,职业无分,如是,则人有树事之患,而有争功之祸矣。” 杨倞 注:“树,立也。若无分,则人人患於树立己事而争人之功,以此为祸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