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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亦称"扇对"。 2.旧体诗对偶格式之一。即隔句对:第一句对第三句,第二句对第四句。宋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.杜少陵四》:"律诗有扇对格,第一与第三句对,第二与第四对。如少陵《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诗》云:'得罪台州去,时危弃硕儒,移官蓬阁后,谷贵殁潜夫。'"
亦称“ 扇对 ”。 旧体诗对偶格式之一。即隔句对:第一句对第三句,第二句对第四句。 宋 胡仔 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·杜少陵四》:“律诗有扇对格,第一与第三句对,第二与第四对。如 少陵 《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诗》云:‘得罪 台州 去,时危弃硕儒,移官 蓬阁 后,穀贵殁潜夫。’” 明 王世贞 《曲藻》:“对偶:有扇面对、重叠对、救尾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