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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官职名。北齐僧职有断事沙门﹐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。元至正初设断事官一员﹐后增至八员﹐隶枢密院﹐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。明初太祖置行枢密院﹐寻改置大都督府﹐下设有断事官﹐总治五军刑狱﹐后废除。参阅宋赞宁《僧史略.杂任职员》﹑《元史.百官志三》﹑《明史.职官志五》。
官职名。 北齐 僧职有断事沙门,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。 元 至正 初设断事官一员,后增至八员,隶枢密院,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。 明 初 太祖 置行枢密院,寻改置大都督府,下设有断事官,总治五军刑狱,后废除。参阅 宋 赞宁 《僧史略·杂任职员》、《元史·百官志三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。